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说明
二、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01表:收支总表
预算02表:收入总表
预算03表:支出预算总表
预算04表:项目支出表
预算05表: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预算06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预算08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预算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预算10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预算11表: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预算12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预算13表:项目支出绩效表
预算14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职责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海淀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海淀区监察委员会与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含本委机关1个,内设部室17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机关行政编制219人,实有195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4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15人;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二、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计预算87601637.16元,比2023年92029945.87元减少4428308.71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7601637.16元,比2023年92029945.87元减少4428308.71元,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减少;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元,与2023年持平。
2024年支出总计预算87601637.16元,比2023年92029945.87元减少4428308.71元,其中:本年支出87601637.16元,比2023年92029945.87元减少4428308.71元,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减少;年终结转结余0元,与2023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2124144.96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2.33%。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477492.20元,主要项目是:纪检监察业务费、宣传工作专项经费、特约监察员专项经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等。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投资项目。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即本委机关。其他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15096.00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3000.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减少0元。
2.公务接待费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3000.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增加23000.00元,主要原因:预计产生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92096.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92096.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92096.00元减少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的统计范围为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单位包括机关和下属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家。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01680.0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的内容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4092.00元,其中:货物类439000.0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525092.00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是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预算金额为2243800.00元。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全部预算项目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5477492.20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固定资产总额18361338.63元,其中:车辆14台,2431144.75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0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二、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单位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